交流人员落户长沙办理程序
异地人员办理入户长沙基本条件是:在长沙工作,并有中专以上学历。 1、单位或个人向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提出申请,由人事代理部发商调函调转拟交流人员的人事档案。
2、交流人员将档案交给人事代理部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3、交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合书,并到人事部门办理聘用合同鉴定手续,填写人才交流登记表。
4、交流人员将聘用合同(两份),人才交流登记表、毕业证、户口本(原户籍地)、身份证复印件、一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交人事代理部,并按规定缴纳服务费。
5、人事代理部将有关材料报公安部门审批后办理交流人员的户口准迁证。
6、交流人员持户口准迁证,原籍户口本到原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交流人员将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到人事代理部,由人事代理部统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所在地为:长沙市火星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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