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胜地公证处现因公证业务发展及公证延伸服务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公证员助理。

一、招聘人数

公证员助理2名(男、女各1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公证工作;

2、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23周岁至30周岁(1986年12月3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

三、主要职责

公证员助理负责答复当事人咨询,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在公证员指导下完成案卷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完成与公证工作相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1月24日。

(2)报名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给本人)。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 现场报名,地点:张家界市司法局办公楼三楼304室。

联系人:刘西友 联系电话:8280895,13574460988

五、技能测试和面试

(1)法律知识及写作能力测试;

(2)电脑操作能力测试;

(3)面试。

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公证员助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七、试用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叁个月,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为基本工资2000元加办证提成,购买五险一金。从事公证员助理两年期满之后,经考核合格,可申请授予公证员资格,获得公证执业资格,可独立办理公证事务。

张家界市司法局

2017年1月17日